每天看点法律视点 2023-3-23 17:30
在大众的认知中,房子拆迁了就相当于暴富了,毕竟房子拆迁之后基本上都会获得一笔非常丰厚的补偿,而这种补偿是大部分人都想要的。但是如果屋主对于拆迁的相关事项处于一问三不知的状态,那么很有可能就会拿不到补偿,这可就亏大了!
房屋征收过程中,被征收人所关心的是补偿问题,那么都有哪些补偿呢?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为例,被征收人可以获得的补偿包括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以及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那么在这些补偿的规定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小帮总结过去多年的办案经验来跟大家探讨一下。
首先,我们要先对国有房产做一个了解,比如说哪些房产属于国有房产?
这个问题的答案用最通俗的话来说就是,国有房产的定义如下:房子的主人是国家,房子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不管发生什么情况,房子唯一的主人就是国家。
如果房产所有权的主人变成个人或者企业的话,那么这种房产就不属于国有房产。
比如由政府接管的、国家租赁的、国家收购的、国家新建的房产都属于国有房产,另外就是如果是国有单位自己花钱建设或者花钱购买的房产也属于国有房产。总的来说国有房产分为直管产、自管产、军产这三种类型。
所以房东对照上面的内容看看自己的房子是否属于上面国有房产的定义,如果属于的话就往下看,了解国有房产拆迁之后我们要注意哪些补偿注意事项。
1、房屋被征收拆迁的可以得到的补偿有:房屋基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和装修费、拆房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费、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费、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费。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1、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2、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3、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4、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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